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6832.“从荆棘中间的火焰里”表存在于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中的神之爱。这从“火焰”和“荆棘”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焰”是指神的爱,如下文所述;“荆棘”是指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荆棘”之所以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因为各种小灌木表示记忆知识,而树木类的大灌木表示真正的知识或认知和觉知。“荆棘”因开花结果而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真正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无非是字义上的圣言,以及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的一切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就其外在形式而言,这些真理被称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们是属灵真理。不过,就其内在形式,也就是属灵形式而言,真理无法显现给雅各的后代,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根本不想知道任何内在事物;因此,主在荆棘里显现;事实上,当主显现时,祂是照着这个人的品质显现,因为人只能照自己的品质接受神性。所以,当主在西乃山上显现时,在那百姓看来,祂如同火焰,直烧到天心,并有昏黑、密云和幽暗(申命记4:11; 5:22-25;出埃及记19:18)。如果在山下观看的百姓不是这种品质,那么祂就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显现。因为那百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经上说,他“进入云中”(出埃及记24:2, 18; 34:5)。“云”表示圣言的外在(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4060, 4391, 5922, 6343e节);因此,“云”也是所看到的外在形式上的教会的代表。
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那些住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无法形容的光芒,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主向那些住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以较为遥远和模糊的方式处于对主之爱;事实上,他们处于对邻之爱。但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主既不显为一轮太阳,也不显为一轮月亮,只显为一种光,这光远远比世上的明亮得多。主因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故只能向住在地狱的人显为乌云和漆黑。因为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一照到地狱,那里就产生幽暗和漆黑。由此可见,主之所以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是因为这适合他接受主的方式。由于雅各的后代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主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主在云中向他显现。
“火焰”之所以表示神的爱,是因为就其起源而言,爱无非是从显为太阳的主而来的火和火焰。正是这太阳的火或火焰将生命的存在赋予每个人;正是赋予生命的火使人的内层充满热;这一点从爱可以看出来,因为随着爱在人里面增长,他会逐渐变得温暖;随着爱消退,他会逐渐变得冷淡。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在异象中显现时,祂显为火和火焰,如以西结书:
至于四活物(就是基路伯)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如火把的形状;火在活物中间来回移动,如火的光辉,从火中发出闪电。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形状;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仿佛在其上的人的形状。我从祂腰和腰以上的形像见有烧煤的形状;里面周围仿佛都有火的形状;又从祂腰和腰以下见有仿佛火的形像,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13, 26-27)
无人能否认,这个异象的所有细节都是代表某种神性之物的符号;但若不知道“基路伯”、“如火把形状的烧着火炭”、“宝座”、“其上的人的形状”、“上下有火的形像的腰和火的光辉”分别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包含在所有这些细节里面的神圣秘密。“基路伯”是指主的眷顾(Lord's Providence,参看308);“宝座”是指天堂,准确地说,是指从主发出的、形成天堂的神性真理(5313节)。“宝座上的人的形状”明显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腰”是指婚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一切天堂之爱(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这爱由“仿佛有火的形状的烧煤形状,周围也有光辉”来代表。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烧着的烈火。从祂面前有火河发出、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这个异象中也显为火焰。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经文(19:13, 16)中明确说明了;因此,“火焰”是指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此处“如同火焰的眼睛”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火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像火焰落下。(诗篇29:7)
“耶和华的声音”是指神性真理。为了能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百姓被吩咐要用精金做一个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把它放在会幕内陈设饼的桌子旁,要在耶和华面前常点这灯(出埃及记25:31至末尾; 37:17-24; 40:24, 25; 利未记24:4; 民数记8:2; 撒迦利亚书4:2)。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为了还能代表神性良善本身,他们被吩咐坛上要不断烧着火:
火要在坛上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古人熟知火代表神性之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种代表从古教会传播到遥远的偶像崇拜的民族;如众所周知的,他们设立了一种永不熄灭的圣火,并交由处女来守卫,这些处女被称为维斯塔贞女。
在反面意义上,“火和火焰”表示污秽的爱,如对报复、残忍、仇恨、奸淫的爱,并且一般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这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就足够了:
看哪,他们必像碎秸,火必要焚烧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再没有炭火取暖,也不能再坐在炉火面前!(以赛亚书47:14)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烧灭你中间的一切绿树和一切枯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从南到北,人的脸面都被烧焦。(以西结书20:47)
“火”和“火焰”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
贪欲,这些贪欲灭绝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教会由此变得荒凉。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受折磨。(路加福音16:24)
不知道人的生命之火来自一个不同源头,只知道它来自火元素的人,不可能知道别的,只是以为“地狱之火”是指诸如世上所见的那种火。然而,在圣言中,所指的并不是这后一种火,而是指爱之火,因而是指人的生命之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当这火进入那些专注于与它相反的事物之人中间时,它就转化为恶欲之火;如前所述,这些恶欲就是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涌出的报复、仇恨和残忍的欲望。这就是折磨那些沦落地狱之人的火,因为当加在他们恶欲上的约束放松时,他们就马上互相攻击,以一种可怕、难以启齿的方式彼此折磨。因为人人都渴望至高无上的权力,想利用或秘密或公开的手段从别人那里夺走属于他的东西。当双方都有这种欲望时,致命的仇恨就会在群体里面发展起来;这些仇恨会导致野蛮行为的发生,尤其利用巫术和幻觉如此行;这些手段不计其数,完全不为世人所知。
那些不信属灵事物存在的人,尤其敬拜自然的人,根本不可能被引导相信在生物里面构成内在生命本身的热来自其它源头,而非这个世界的热。因为他们不可能知道,更不会承认有一种天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这火是纯粹的爱。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存在于圣言中的无数事物,而在圣言中,这火并不是指其它的火;他们也不可能知道人里面的无数事物,而人是一个接受这火的被造器官。
2649.“给以撒断奶的那天”表示分离的状态。这从“日子”和“断奶”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节);“断奶”是指分离(参看2647节)。从本章第一节开始,经上一直按下列顺序论述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为了两者的合一,神性在人身或人性里面的存在(21:1);人身或人性在神性里面的存在,因而一种相互合一(21:2,参看2004节);这合一使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21:3);当主活在世上时,这一切逐渐并不断实现(21:4);当理性处于接受的状态时,这一切就开始了(21:5);经上描述了合一状态的性质,以及该状态的奥秘(21:6-7);接下来直到21:12,则论述了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在本节,这种分离由以撒断奶来表示,并以下文夏甲的儿子被赶出家门来代表。由于主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并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天上的婚姻来自该婚姻,而天上的婚姻与主的国是一样的,所以经上提到了当以撒断奶时,亚伯拉罕所设摆的“大筵席”,以此表示该婚姻或合一的开始。这“筵席”和“断奶”若不表示某种隐藏的东西,永远不会被提及。
由于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对主一开始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以及最终对它的完全除去,所以要知道,主逐渐并不断(直到当祂得荣耀时的生命最后一刻)将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与祂自己分离,并除去。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就是主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东西,祂将这种东西脱去,直到最后不再是她的儿子,而是神的儿子,不但在成孕时是神的儿子,在出生时也是,从而与父为一,因此就是耶和华自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表明,主将从母亲那里获得的整个人身或人性与祂自己分离,并脱去,以至于不再是她的儿子:
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约翰福音2:3-4)
马太福音:
有一个人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与你说话。耶稣却回答那告诉祂的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祂的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7-50; 马可福音3:2-35; 路加福音8:20-21)
路加福音:
人群中有一个女人提高声音对祂说,怀你的母腹和你所吮吸过的乳房有福了。耶稣却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路加福音11:27-28)
此处,当那个女人在谈论祂的母亲时,主在谈论前面引用的经文所提到的人,即:“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这等于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约翰福音:
耶稣见祂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刻起,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27)
从这些话明显看出,主照着她看见祂在十字架上时所想的而对她说话;即便那个时候,祂也没有称她为母亲,而是叫她“妇人”;祂将母亲这个名转给了门徒所表示的那些人;因此,祂对门徒说:“看,你的母亲。”这个问题从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话看得更清楚: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马可福音12:35-37;路加福音20:42-44)
因此,就肉体而言,祂不再是大卫的子孙。
至于分离并脱去主从祂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必须补充的是,那些对主的人身或人性持守纯肉体的观念,看待它如同看待其他任何人的人身或人性的人并不明白这一点。因此,对这些人来说,这些问题就是一块绊脚石。他们不知道,生命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或我们的生命决定了我们是谁;生命的神性存在,或耶和华,自成孕时就是主的;并且这生命的存在通过合一而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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